2023-06-06 11:29:54 来源:找法网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里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哪些
(相关资料图)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
3.使用的无期限性;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
找法网提醒: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否则将导致违背事物本来的制度初衷,而且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原则。
三、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
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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